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平易近近日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平易近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尺度的通知》桂政发〔2023〕24号,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尺度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尺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调整之后,一类地域最低工资尺度上调至1990元,二类地域最低工资尺度上调至1840元,三类地域最低工资尺度上调至1690元。零售指点价由1299元上调到1499元。
发布时间:2025-04-17 11:55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平易近近日印发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平易近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尺度的通知》桂政发〔2023〕24号,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尺度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尺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调整之后,一类地域最低工资尺度上调至1990元,二类地域最低工资尺度上调至1840元,三类地域最低工资尺度上调至1690元。零售指点价由1299元上调到1499元。